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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名額分配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 推優(yōu)原則:按區(qū)教委關于“名額分配”工作的具體精神。

1 、品學兼優(yōu),全面發(fā)展
2 、按平時表現(xiàn)綜合評價 + 成績(初一至初三第一學期共五次區(qū)統(tǒng)考排名),確定學校順序。
3、 若學生放棄,則按排隊先后順序依次推薦。
二、 工作程序:
4月21日(周四)初三家長會,宣傳相關政策
4月25日(周一)校長辦公會,制定“名額分配”原則
5月4日 (周三)班主任會
5月4日(周三) 各班向學生做宣傳
5月5、6日 部分學生家長會,宣傳政策,簽協(xié)議書
5月9日(周一)確定名單,學校公示一周
5月16日(周一)報西城區(qū)教委中教科審批
三、推薦學校:
8中 1人:
161中 1人:
師大附中 1人:
66中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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