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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的考核方案
正文:為學校聘用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考核共設七個項目,分別為:
1)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
2)教學實績考核
3) 教學過程考核
4)學生測評
5)師德師風考核
6)班主任固定加分項目
7)單項否決項目。
考核總分100分(除班主任固定加分項目),以上前5項考核中,各項權重分別為0.3、0.3、、0.1、0.2、0.1,考核以一個學年度為一個周期。
一、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30分)
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采用卷面考試方式,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各學科總分分別為150分,其它學科總分分別為100分。
計分方法:以每學科考試得分最高者為滿分,再折算出同學科其他教師測試得分。
每學期測試一次,兩次權重各占0.5。
二、教學實績考核(30分)
教學實績考核以每個學期的期中、期末考試成績?yōu)橐罁,期中、期末考試權重分別為0.4、0.6;每次考試取任課教師的各班平均分和及格率,兩項權重各占0.5。
同一次考試以同學科全體教師中,任教各班平均分最高者為滿分,折算出同學科被考核教師的該項分值;再以任課各班及格率最高者為滿分,折算出同學科被考核教師的該項分值。以上兩個分值之和為該次教學實績得分。
三、教學過程考核(10分)
教學過程考核以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為主,學校組成學科專家考評小組深入課堂聽課,以《三十一中學課堂教學評價標準》為依據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取各個評委的平均分。
四、學生測評(20分)
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師考核學生問卷調查表,由教師所任課班級學生按項目測評,測評由各學年教導處主任組織實施,每學期測評2次,測評滿分為100分,取所有參與測評學生的平均分,折算方法同第二項。
五、師德師風考核(10分)
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師師德師風考核標準,各學年教導處組織學生家長結合被考核教師日常教育教學具體表現(xiàn)進行考核,表中前四項由學生家長打分,后六項由學年教導處根據平時記錄打分,折算方法同第二項。
六、班主任固定加分項目
對內聘教師中的班主任實行固定加分制,每學期以各學年教導處,對所有班級值周考核的總分為依據,劃出一、二、三、四4個檔次,分別加5、3、2、1分,分值直接加入考核總分中。
但對班級出現(xiàn)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取消此項分值。
七、考核否決項目
本否決項目,是作為一名高中教師最基本的素質要求。被考核教師無論出現(xiàn)下列項目中的哪一項,都將被直接認定為不勝任教師,解除聘用協(xié)議,不再續(xù)簽協(xié)議。
1、 考核總分低于70分者。
2、 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卷面分值不達標者(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在105分以下、其它學科在70分以下者)。
3、 有勒卡學生及家長行為,造成重大影響者。
4、 有毆打學生行為,造成重大影響者。
5、 有謾罵、侮辱學生行為,造成重大影響者。
6、 有亂辦班亂補課行為,造成重大影響者。
7、 發(fā)生重大社會道德者。
8、 發(fā)生違反犯罪觸犯刑律事件者。
八、考核成績的匯總與使用
由考核負責人將每次考核計算出的結果,形成書面單項匯總表,簽字后連同原始數據上報考核辦公室匯總,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教師的重要依據,依據學校各學科缺編崗位所需數額,按照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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