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借款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擔保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供貨人或出租人)購入(或租賃)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托人、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委托人向_________購入(租賃)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償付(交付),由受托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為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第二條、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銀行存入保證金,用于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第四條、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的受益人為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的反擔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租金)由受托銀行代為支付時,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代委托人償付受托銀行所墊資金。(反擔保函應于本協議生效前提供)
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其中國庫券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企業(yè)債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托銀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償付受托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托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第五條、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從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貸款(租金),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委托人并從委托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帳戶支付。
第六條、受托銀行代付貨款(租金)后,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托人予以承認,并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歸還受托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第七條、受托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八條、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濟合同事宜如發(fā)生變更,委托人應事先通知受托銀行,在得到受托銀行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第九條、委托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托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zhí)一份。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雙方同意。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2
編號: 年 字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3)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執(zhí)照、被撤銷;(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fā)生重大變化;(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由各方簽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3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擔保人:
質押擔保人:
保證擔保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份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yè)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借款人意見:
擔保人意見: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fā)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fā)放或繼續(xù)發(fā)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xù)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fā)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fā)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fā)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fā)生第8.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xù)的除外.
9.2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fā)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2.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fā)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14.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fā)生第12.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扣除。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16.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顿|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fā)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6.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19.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按第16.6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fā)生第16.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并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于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fā)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xù)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24.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4.2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xù),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7.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27.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fā)生變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fā)生權屬爭議的;
27.5借款人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yè)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fā)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或金融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yè)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yè)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zhí)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fā)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fā)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抵押物清單
單位:平方米,元
房產抵押
房產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積
抵押物價值
房產1
房產2
房地產權證號1
房地產權證號2
土地產權證號3
汽車抵押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fā)動機號
購車價款
機動車登記
證書編號
質物清單
單位:元,%
質物名稱
編號或賬號
質物價值
備注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保證擔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擔保人(簽字):抵押物共有人(簽字):
質押擔保人(簽字):質物共有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 ‰計算。
五、還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甲方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擔保條款:
1.丙方同意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丙方擔保的'主債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償后自動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5
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擬向___________(債權人)借款___________萬元,同時按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托人與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債權人)借款__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銀行出具以___________(債權人)為受益人,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的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銀行存入保證金,作為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擔保,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替償還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擔保人)代委托人歸還受托銀行所墊付資金。
b.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企業(yè)債券______萬元,金融債券______萬元,國庫券______萬元)作為抵押,當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替償還本息后,受托銀行有權將抵押資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第三方反擔保金額、抵押資產現值合計不低于受托銀行出具的'保函額度。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借款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劃付償還貸款本息的資金。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動從其結算保證金存款帳戶中辦理劃付手續(xù);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以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帳戶中支付。
六、受托銀行代付貸款本息后,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托人予以承認,并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的30日內,歸還受托銀行墊付款項的本息。
七、受托銀行代墊資金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與受益人的借款合同發(fā)生變更,委托人應事先通知受托銀行。在得到受托銀行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額度____________‰的費率按年支付擔保費,共計______元。擔保費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zhí)一份。協議中任何條款的修改、增加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6
甲方(出資方主辦人):
乙方借款方(被擔保企業(yè)):
甲、乙雙方按照擔保銀行的`意見簽定《協議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甲方同意中國省分行和營業(yè)部為 有限公司擔保人民幣億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綜合操作服務費3.8%。擔保期限五年,擔保時間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為每年支付利息時間。20xx年月日歸還本金。如付息還本時間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順延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時間。
具體是:
甲方負責 億元人民幣按擔保銀行: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yè)部指令完整無誤到達擔保銀行指定的帳戶上。否則定為甲方違約。
乙方(借款方):
負責辦理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yè)部在本合同的《預開保函》上簽章同時提供行長、總經理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經甲方核實3天無誤,備用金退回。
擔保企業(yè)(乙方)未能按時完整無誤提供以上材料,備用金不退。
款到乙方帳戶五日內,擔保銀行: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yè)部未能在《人民幣還本付息保函》上蓋章,定為乙方違約,從簽署本合同時間起至本合同終止時間止,每億元每天按伍仟元計算賠償給出資方主辦人。此外還按銀行法泄露存款人較大存款機密條款承擔責任。
《協議借款擔保合同》、《預開保函》和《人民幣還本付息擔保函》為一體一并執(zhí)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無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協議借款擔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擔保銀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本合同附后有:
1、《預開保函》;
2、《人民幣還本付息擔保函》。
出資方主辦人簽字:
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出資方代表:
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xù)。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8
簽訂協議書各方:
甲方(借款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方式:————
乙方(擔保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方式:———
甲方向————申請借款,由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于————年——月——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9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萬元,并由乙方提供抵押擔保,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宜,經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貸條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元)。
2、借款期限: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月利率%。
4、借款用途:。
5、上述借款款項由甲方轉入乙方以下指定銀行賬號:戶名::賬號:;開戶行:。到賬后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借款人不向出借人出具借據不影響本合同借款事實的認定。
6、利息支付:乙方先支付利息后使用資金。
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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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供座落于肇慶市為上述借款作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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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方自愿為乙方的上述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擔保的`范圍:
乙方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fā)生的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相關費用。
3、保證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起至乙方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三、不安履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出現以下情形: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yè)信譽;
4、出現被人民法院查封、凍結財產的情形;
5、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時;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約定利率計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金為止)。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或逾期償還本金,除應繼續(xù)償還尚欠本息,還應按未還本金額的日萬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全部清償之日止。
2、因不能依約還款,乙方在借款期滿后還款或在訴訟中還款的,按先還利息再還本金的方式償還。
3、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主張債權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fā)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擔保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相關費用。
五、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本合同的變更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10
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 元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約定利息在借款時提前扣除,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本
4、借款人指定的還款還息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貸款人應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償還借款方的本金及利息。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胯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1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yè)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規(guī)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于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guī)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具體條款。
借款擔保合同1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現甲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 款 利 率: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償還: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guī)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六、擔保條款
1、本協議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資折、工資卡)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2、保證責任的.發(fā)生:如果乙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甲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以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乙 方(借款人):__________ 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
_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xù),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擔保。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簽約于
借款擔保合同1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資金周轉,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現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
第二條: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甲方每個月的 4倍計算。
第三條:借款償還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歸還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約束。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則按約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甲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五條:擔保人丙方的責任、義務
丙方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丙方有對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擔保和承擔起償還本息的責任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時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負起償還本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責任。丙方并按約定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丙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六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甲方逾期不清償本息的,乙方為了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公證費、登記費、訴訟費以及乙方聘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務而支出的律師服務費用等在內的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在協商或訴訟期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擔保人: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15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用于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服務費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后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系指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七條借款擔保
7.1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fā)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蚍磽。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8.1發(fā)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fā)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fā)生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后,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擔保方追償。
8.3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guī)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擔保條款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保證方式
A、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經依法強制執(zhí)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并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ǘ┻`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后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zhí)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yè)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jiān)督。否則,由此發(fā)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yè)若發(fā)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yè)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fā)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zhí)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zhí)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反擔保人
(丁方)向丙方交納元(小寫:¥元)反擔保保證金,并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
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
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愿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顿|押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質押抵押物清單》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20.5由于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并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并將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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