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无码进口视频|欧美一级成人观看|亚洲欧美黄色的网站|高清无码日韩偷拍|亚太三区无码免费|在找免费看A片色片一区|激情小说亚洲精品|91人妻少妇一级性av|久久国产综合精品日韓|一级美女操逼大片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時間:2025-12-24 22:48:27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勞動合同優(yōu)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勞動合同優(yōu)選(15篇)

關于勞動合同1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fā)現(xiàn)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jù)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guī)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xié)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據(jù)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

  四、: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jù)產生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為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綋碛幸韵禄緳嗬

  1.根據(jù)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guī)范,并監(jiān)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yè)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yè)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和衛(wèi)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shù)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ㄈ┘追綉袚韵铝x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yè)務培訓;

  2.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生產(工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為;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為規(guī)范,于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fā)給;

  6.支持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顒;

  7.在、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ㄋ模┮曳綉袚韵铝x務:

  1.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yè)務秘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設備和工具,并對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yǎng)。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包括養(yǎng)老、工傷、醫(yī)療、疾病、生育、失業(yè)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xié)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訴。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關于勞動合同2

  從來沒有哪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如旋風般引發(fā)如此眾多的關注與爭議:出臺前向全民征集意見,就以近20萬條意見創(chuàng)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紀錄;出臺后實施前的幾個月,又以個別企業(yè)“大裁員”再次引發(fā)人們的爭議,勞動合同法 就業(yè)。這部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將給勞動者和企業(yè)帶來什么樣的改變

  勞動合同法來了 “鐵飯碗”不會回來(記錄)

  焦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它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

  與現(xiàn)行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勞動者的規(guī)定,如: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糾正濫用試用期的行為、糾正勞動合同短期化現(xiàn)象、制定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應遵循的規(guī)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終止時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條款。令人沒有料到的是,在它實施前卻發(fā)生了一股企業(yè)與員工解約的風潮,不少企業(yè)開始大規(guī)模地解雇員工。

  去年年底,廣東東莞一家五金廠,包括陳先生在內的100多名職工接到企業(yè)重新進行人員調整的通知,***與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在此之前,廣東一些企業(yè)包括華為等大型企業(yè),紛紛出臺人事政策,大規(guī)模裁員,解除原來的勞動合同,以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個別外資企業(yè)認為在華投資成本會越來越高,只好撤銷了對華投資,轉而投資東南亞,以降低企業(yè)成本。

  類似事件屢見報端,不得不令人擔心:勞動合同法是不是一條兇猛的“狼”?有人甚至認為,勞動合同法既傷害了企業(yè)的利益,又傷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人們對于《勞動合同法》的'關注焦點,幾乎都集中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

  企業(yè):“狼”來了

  在企業(yè)一方看來,勞動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讓人焦躁不安。

  廣東一家電子廠一名中層管理人士說, “工廠主要是想避免與工作年限長的老員工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或“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后,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 就業(yè)》!斑@意味著一旦企業(yè)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就成了永久員工,企業(yè)需終身雇用他。顯然,這一規(guī)定給企業(yè)用人加了一道緊箍咒!边@位管理人士感嘆道。

  用人單位滿腹牢騷,勞動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后,陳先生曾為之一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多了把“保護傘”。結果,他卻糊涂了:既然是“保護我們勞動者利益,為什么這部法律會讓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業(yè)已經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歲的人了,這個年齡讓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勞動合同法出臺后,和陳先生有類似遭遇的,還有不少。

  專家:企業(yè)誤讀勞動合同法

  究竟,勞動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實施將會帶來怎樣的效應?企業(yè)用工是不是將回歸“鐵飯碗”時代?

  曾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學教授、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關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可以肯定的是,勞動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一個職工在企業(yè)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簽短期勞動合同,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一個臨時性的工作崗位很難想象能夠建立起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增加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有利于增進職工與企業(yè)的感情,有利于職工積極鉆研業(yè)務,使職工把企業(yè)當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業(yè)搞好,形成企業(yè)與職工共贏的局面。

  企業(yè)為什么會誤讀勞動合同法?關懷認為,這是由于部分企業(yè)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過去計劃經濟下的用工制度,認為這部法律使企業(yè)缺乏用人自主權,捆住了企業(yè)的手腳。企業(yè)如果對誰不滿意,就很難解除合同。其實,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剝奪企業(yè)的用人自主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企業(yè)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yè)可以依法裁員的條件,以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的法定程序與辦法。無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兩者解除的法定條件完全一樣。只要出現(xiàn)應當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完全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無論這個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他認為,企業(yè)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紛紛裁員,這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企業(yè)這種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會引起人們的反感。

  為什么陳先生等勞動者會認為是勞動合同法讓他們失去了工作?對此,關懷說,勞動者不應該把目前出現(xiàn)的這個后果怪罪于勞動合同法,而是要積極通過工會或勞動監(jiān)察部門來維權,以糾正企業(yè)的違法行為。勞動者要看到,是企業(yè)誤解了勞動合同法使職工失去了工作,勞動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關于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的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于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yè),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guī)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guī)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shù)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fā)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fā)生,有利于穩(wěn)定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的類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guī)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處理勞動合同爭議的依據(jù)

  由于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廣泛,包括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條件等等,所以處理勞動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也很廣泛,主要有《勞動法》、《全民所有制企業(yè)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私營企業(yè)勞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鄉(xiāng)村集體所有制企業(yè)條例》及《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集體合同規(guī)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等。

  勞動合同糾紛的五種處理方法

  勞動合同糾紛有多種,其中包括因訂立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因履行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因變更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因終止勞動合同而引起勞動糾紛,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等。處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有各自不同的具體要求。

  一、因訂立勞動合同而發(fā)生的勞動糾紛的處理

  ①對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訂立勞動合同而發(fā)生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弄清未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因,在分清當事人責任的基礎上,要求有過錯的一方向受損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補償,并督促雙方依法補簽勞動合同,臺雙方無意繼續(xù)合作,則解除勞動合同。

 、趯τ谟伤舜瀯趧雍贤l(fā)生的勞動合同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查明代簽的原因,并審查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對內容合法的,責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簽勞動合同;對內容不合法的,應宣布合同無效。

  ③對于芝者隱瞞真實情況,導致用人單位誤解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發(fā)生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對用人單位查明事實真相后,對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應當予以維持。

 、軐τ诓环虾戏ㄓ袟l件的勞動合同發(fā)生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宣布勞動合同無效,然后視違法程度責成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輰τ谟喠⒎绞讲缓戏ǖ膭趧雍贤l(fā)生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分別情況作出處理。內容合法,只是訂立方式不合法后般應認定合同有效,并督促雙方補簽勞動合;內容和訂立方式均不合法的,應認定該合同無效,并按無效合同的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二、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fā)行的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

  ①對于不履行勞動合同引起勞動合同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搞清不履行勞動合同的原因,對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督促勞動者依照有關規(guī)定尋求合理的解決辦法;對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在要求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同時,可以裁定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趯τ诼男袆趧雍贤幸环竭`約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對不履行俁同的勞動者首先應說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勞動合同,對仍拒不履行勞動俁同的`勞動者,應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不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勞動爭議仲裁機關應當依法裁定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蹖τ谝蛸r償問題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查明勞動合同中的賠償條款是否合法,并對合法的內容予以保護。

 、軐τ诘谌礁深A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引起勞動合同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追究有過錯的第三方的法律責任。

  三、因變更勞動合同而發(fā)生的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

 、賹τ趧趧诱哌`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單方面要求用人單位變更其勞動崗位、工種或不符合勞動合同約定的上崗條件而要求上崗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駁回勞動者的申訴,維持用人單位對此作出的處理決定。

  ②對于用人單位擅自決定改變勞動者的勞動崗位、工種的,對于正常的工作調動,應依法確認用人單位的調動有效;對屬于非法調動的,要求用人單位改變決定,恢復勞動者的勞動崗位,并補償勞動者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③對于用人單位違反法定程序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確認用人單位的變更行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重新協(xié)商具體變更事項。

  四、因終止勞動合同而發(fā)生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

  ①對于用人單位不允許到期勞動合同終止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支持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請求,對合同期限內勞動者沒有實際履行的,有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處理,沒有協(xié)議的,合情合理地處理雙方的其他正當要求。

 、趯τ谟萌藛挝桓郊訔l件,不允許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而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查明該附加條件是否雙方約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據(jù)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的法律規(guī)定,裁定勞動合同終止。

 、蹖τ趧趧雍贤K止后續(xù)訂勞動合同發(fā)生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按照根據(jù)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續(xù)訂合同的規(guī)定要求來處理,對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依法支持勞動者的請求。

 、軐τ诤贤狡诤蠹炔焕m(xù)訂又不終止勞動合同引起勞動糾紛的,因合同雙方都有責任,對這種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法律不予保護,所以,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依法支持終止勞動合同的申請,由此而導致的其他爭執(zhí),則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五、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發(fā)生合同糾紛的處理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guī)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jù)。

 、趯趧雍贤慕獬c行政處分區(qū)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圻^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guī)定。

 、馨盐者`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jù)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違約條件,并據(jù)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關于勞動合同4

  第一、“勞動關系”的定義以及“勞動者”主體資格不明確。

  國家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主要是為了規(guī)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法雖然規(guī)定了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無論在勞動法中,還是在本法中,我們均無法找到“勞動關系”的定義。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法對用人單位的范圍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對于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卻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

  因此,司法實踐中廣泛存在爭議的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雇傭關系等認定與區(qū)別問題,并不太可能因為本法的頒布實施而得到解決。比如:保險營銷人員與保險公司的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大學生能否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些問題將繼續(xù)存在爭議。這不能不說是本法的一個缺陷。

  第二、沒有明確全日制工資結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條規(guī)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但是,對于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雖然《勞動法》早就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工資,但是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在次月發(fā)放上月的工資,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還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還有次月29日才發(fā)放的。至于具體到次月的哪一天發(fā)放才屬不合法,法律并無明確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又實實在在是按月發(fā)放工資,似乎也很難認定用人單位違法。但是,這樣種做法的結果是勞動者總有一定期限的工資無法及時領取,而且延后發(fā)放的期限越長,勞動者被留存在用人單位的工資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亟待有關部門規(guī)范,以防止用人單位延長發(fā)放工資的周期。否則,用人單位將利用勞動合同法的這一漏洞,在勞動合同中將發(fā)放工資的時間近可能地延后,這將嚴重影響勞動者及時領取工資和辭職的自由權。

  第三、試用期工資的'標準不明確。

  對試用期進行規(guī)范,是本法的一大特點,也廣受***好評,但筆者不以為然。本法第20條規(guī)定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規(guī)定,但是該規(guī)定仍然不明確,存在嚴重的漏洞。

  本條規(guī)定了試用期的工資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另外,還有一種理解最低檔工資沒有80%的限制,說明這里的表達有歧異)

  但是,其中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guī)定“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guī)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第四、同一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復試用,損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guī)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筆者認為這一規(guī)定過于絕對。沒有考慮到離職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xiàn)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于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也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guī)定明顯不合理。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fā)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于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fā)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jù)本條提出異議,引發(fā)新的糾紛。

關于勞動合同5

  1、員工分類要先行

  制定勞動合同之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具體分類,實務中用人單位往往對本單位職工不加區(qū)分,采用同一份勞動合同管理,即不能滿足員工的個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單位的用工成本。因此需要根據(jù)崗位、工作期限、工作形式、員工特點等因素,對員工做出分類,對不同類型員工分類管理。具體操作如下表:

  2、勞動合同主體須明確

  勞動關系主體具有特殊性,一方是用人單位,一方是勞動者。用人單位主體需要考慮的問題是用人資格問題和集團型公司勞動關系歸屬問題。用人資格表現(xiàn)為用人單位主體適格性,現(xiàn)在企業(yè)經營形式多樣,包括掛靠經營、內部承包、貼牌生產、連鎖運營,涉及的企業(yè)眾多,這就需要明確用人單位主體,以實際用工作為用人單位確定的標準。

  同時需要注意采用集團化經營的單位,因集團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總分公司、關聯(lián)公司等多種類型,職工可能在這些公司之間來回變動,也需要注意勞動關系主體的歸屬,確定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為那一方。 勞動者主體要求有年齡要求和勞動能力要求,勞動者年齡分為最低年齡和退休年齡,按照法律規(guī)定最低年齡為16歲,低于最低年齡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導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責任。退休年齡法律規(guī)定為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不區(qū)分女職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齡一般沒有爭議,最退休年齡各地存在一些爭議,主要是對達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者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職工的身份認定。因對此類職工有的認為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有的認為喪失勞動者主體資格,筆者建議企業(yè)應當結合當?shù)氐牡胤叫苑梢?guī)章予以確定,防止超齡勞動者用工。

  3、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的'重點條款,對勞動合同期限的類型,法律規(guī)定了三種方式: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實務中大多數(shù)企業(yè)對員工均采用一視同仁的態(tài)度,不加區(qū)分采用同一類型的勞動合同期限,導致單位用工成本的無端增加。

  對勞動合同期限采用分類約定:普通員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長短可以按照工作崗位的需要確定;對項目類員工,如建筑項目、軟件項目,可以采用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但主要注意要明確約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對技術性或者管理型員工,可以采用無固定期限,建立員工和單位的長期關系,從而增強員工的忠誠度和企業(yè)對核心人才的吸引力。

  同時對勞動合同期限需要建立監(jiān)控體系,法律規(guī)定工作年限超10年和連續(xù)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即享有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強制締約權,因此單位必須做好對勞動合同期限的監(jiān)控工作,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合同期限選擇中的被動局面。

  4、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條款是勞動合同中的一項特殊條款,旨在約定一定時間作為勞資雙方相互考察的時間,對試用期的約定要注意三點:一是試用期的期限,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了試用期的最長期限,如違反試用期最長期限,超期試用則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83條面臨賠償金罰則;二是試用期的約定次數(shù),19條第2款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對此條款企業(yè)容易產生誤解,認為試用期可以因崗位調換約定多次。確實勞動部《關于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guī)定了試用期的隨崗約定,但新法優(yōu)于舊法,《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對此作出了修訂,應當按照19條第2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三、試用期內謹防出資培訓。依據(jù)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jù)問題的復函》,“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各類技術性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員工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5、工作地點彈性約定

  工作地點的約定與員工社保關系、仲裁管轄、最低工資均有很大關系,我國實行勞動合同履行地優(yōu)先原則,一般情況下是將工作地點作為勞動合同履行地對待。但實務中,因企業(yè)搬遷、辦公場所到期、員工外派、出差等多種因素,工作地點容易發(fā)生變動。這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彈性工作地點。

  彈性工作地點,一要求工作地點宜明確不宜模糊約定。實務中有些公司為了避免擅自變更工作地點的不利后果,采用模糊約定的方式,如將工作地點約定為“中國”、“中國陜西”或者約定為“單位辦公場所及其委派的其他工作場所”、“職工自愿服從公司工作地點的安排”等等,這類約定往往導致工作地點不明,在實際處理中,法院或者仲裁部門也會根據(jù)實際履行原則,以員工現(xiàn)有的工作地作為工作地點,從而使工作地點的模糊約定歸于無效;二是工作地點宜面不宜點。工作地點是一個固定的點,但約定時可以作為一個面約定,如約定為“陜西西安長安區(qū)”,則單位在長安區(qū)內的變動,并未給員工造成不方便,則此種變動屬于履行勞動合同的變動,可以由單方自主決定。三要求工作地點約定與崗位相結合。如對外勤員工單位銷售人員、采購人員等,這類勞動者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工作地點其需要在企業(yè)機構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區(qū)域工作,以完成工作任務,因此,可以根據(jù)需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作地點為:公司所在地XX(。┦械,用人單位根據(jù)經營需要,可以對員工的工作地點在上述范圍內作合理調整,員工同意并承諾在以上范圍內服從公司的工作地點調整的安排”。

  6、獨立崗位合同約定

  崗位條款約定歷來是企業(yè)頭疼的一個問題,主要是崗位一旦約定,則企業(yè)調崗自主權受到限制,一旦調崗就必須和職工協(xié)商一致,極容易產生糾紛,對此筆者建議采用訂立單獨的崗位合同+競聘上崗規(guī)避崗位約定的風險。

  具體的操作方法是將勞動合同期限分割為若干個崗位合同期限,崗位合同期滿,實行競聘上崗制度,如不能競聘上的,則重新調換崗位,重新訂立崗位合同。采用此種方式單位可以將崗位變更轉換為崗位合同的履行,避免了崗位變動的協(xié)商一致風險。

  7、勞動報酬“三化”約定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對勞動報酬有兩點要求:一是報酬的激勵性,建立階梯式報酬體系,利用勞動報酬強化激勵性;二是報酬的可控性,便于單位調整勞動報酬,控制勞動報酬成本。據(jù)此,筆者提出勞動報酬的“三化”方案。

  勞動報酬結構多元化。勞動報酬總額是固定的,法律對勞動報酬的規(guī)制也僅僅是從足額及時發(fā)放的角度來要求,并未涉及勞動報酬結構。因此企業(yè)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勞動報酬結構,即采用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年終獎+補貼的結構方式,并制定每類結構不同的支付辦法,如基本工資依據(jù)崗位確定,績效工資隨考核,福利以級別職位為準,年終獎將個人報酬與企業(yè)效益相結合,補貼作為企業(yè)的自由支配項目。

  勞動報酬長期化。勞動報酬長期化的關鍵在于降低短期支付項目,加大長期支付項目。

關于勞動合同6

  合同,是招聘方與應聘方建立勞動關系、維護各自權利的法律依據(jù),關于勞動合同的簽訂。在簽訂聘用合同時,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寫進合同的內容應是相互協(xié)商的結果,應體現(xiàn)出雙方的權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約束的是雙方的行為,而不僅僅只是一方的行為。當一方的行為違背了合同規(guī)定,另一方有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力。

  在大學生就業(yè)已從計劃分配轉變?yōu)樽灾鲹駱I(yè)、雙向選擇的今天,合同已成為規(guī)范就業(yè)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jù),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職者與對方簽訂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過來,合同也許就會變成對自己具有極大殺傷力的武器。

  在就業(yè)市場,因為不平等合同引發(fā)的糾紛比比皆是。一些畢業(yè)生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條款,例如,有的規(guī)定畢業(yè)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guī)定畢業(yè)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xiàn)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單位正是利用求職者合同意識淡薄、法律觀念不強、求職心切或盲目輕信設下合同陷阱,當經驗欠缺的求職者掉進陷阱后大呼上當時,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紙黑字簽著自己的名字,許多人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筆者曾收到一封來信。寫信的是一位剛畢業(yè)不久的大學生,自述是一位掉進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畢業(yè)前的一次人才招聘會上,他將自己的簡歷投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公司一位副總經理與他交談后表示對他很滿意,希望能當場簽下合同。當時他滿心高興,因為對方許諾,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他說他當時沒有絲毫猶豫就同意當場簽約,生怕過了這個村就沒那個店,想早早把這個好機會攥在手里。

  對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瀏覽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規(guī)范,合同條文也都很專業(yè),雙方的權利義務似乎也規(guī)定得很清楚,合同范本《關于勞動合同的簽訂》。他幾乎是懷著一種興奮的心情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職位是公司銷售部銷售員。進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謂的月工資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個子虛烏有的數(shù)字。因為銷售人員的工資實行的是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與銷售額直接掛鉤。銷售部有十幾名銷售員,只有一位業(yè)績突出的銷售員曾拿到過3000多元的'月工資。對方許諾的住房其實是一間破舊的倉庫,不到30平方米,擠住著8個人。

  這一切與對方的許諾相距甚遠。他憤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總要跟他理論。對方陰沉著臉說:“那是口頭上說的,并沒有寫進合同,再說,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資肯定不會低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條件差點兒嗎!

  他找出當初與對方簽訂的合同,在工資條款里只寫著“工資待遇高”,在住房條款里用詞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處”。

  看到這里,他大呼上當,可是再往下看,卻看出了一身冷汗。合同規(guī)定,聘用期為3年,應聘方如毀約,需按毀約時間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年5000元。也就是說,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須向公司交納1.5萬元違約金。

  這種故意在合同里使用概念模糊的語言偷偷埋下炸彈的手段,侵害的是應聘者的權利。所以,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對合同斟字酌句進行推敲,謹防合同陷阱,更要謹防對方在合同中埋炸彈。

  這種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現(xiàn)在就業(yè)市場僧多粥少的時候,這種時候,招聘方常常處于強勢地位,有的求職者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違心地簽上自己的名字。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識淡薄,經驗不足或求職心切,不小心掉進合同陷阱。

  常見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幾種:

  口頭合同。一些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責、權、利達成口頭約定,并不簽訂書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學畢業(yè)生極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許諾,以為對方許諾的東西就是真能得到的東西,寧可相信“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也不愿懷疑對方的誠意?墒牵@種口頭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對方是小人,那些許諾就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單位按國家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來,這種合同似乎無可挑剔,可是具體條款卻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幾種解釋。一旦發(fā)生糾紛,招聘方總會振振有詞地拿出這種所謂規(guī)范式的合同來為自己辯護,最后吃虧的還是應聘者。

  單方合同。一些企業(yè)利用應聘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只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如,遵守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毀約要交納違約金等等,而合同上關于應聘者的權利幾乎一字不提。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這樣的合同,無疑是將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險性行業(yè)的用人單位為逃避該承擔的責任,常常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應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協(xié)議”,即一旦發(fā)生意外事故,企業(yè)不承擔任何責任。有的求職者為了得到工作,違心地簽了合同,卻不知這樣做的結果也許是用人單位更無視勞動者的安全,如果真的發(fā)生了意外,也許連討個說法的機會也沒有。

  兩張皮合同。有些用人單位懾于勞動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來應付勞動部門的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雙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來應付檢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單位一手炮制的,連簽名也是假冒的,應聘者不但見不到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這份合同的存在。而雙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陽光下的,因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失去了這個武器,不但會失去自己的尊嚴,同時也會失去本應該得到的利益。簽合同時,一定要睜大眼睛。

關于勞動合同7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比如一年、兩年、三年,期限是明確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在工程建設方面比較多,工程結束合同也就結束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需要說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鐵飯碗”、“終身制”。有些用人單位不愿意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認為一旦簽了,就要對勞動者長期、終身負責,如果勞動者偷懶,用人單位毫無辦法;有的勞動者也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意味著終身***在企業(yè)中,喪失了選擇的機會,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只要出現(xiàn)《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情形,不論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進勞動關系的穩(wěn)定。

  關于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ǘ┪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以上觀點主要來自最新的《勞動合同法》

  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分兩種情況:

  一、針對新員工簽訂合同的情況,只要你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實務中主要是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針對老員工續(xù)簽合同的情況,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即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即勞動者不能勝任、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且補償?shù)那樾危┮?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關于勞動合同8

  一、基本概述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ǘ、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ㄈ、勞動合同期限;

 。ㄋ模、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ㄎ澹、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趧訄蟪;

 。ㄆ撸、社會保險;

 。ò耍、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ň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xié)商約定的內容。

  (一)必備條款:

  《勞動法》第19條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

  1、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

  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xiàn)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xù)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xié)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jù)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shù)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xié)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xié)商不一致而發(fā)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wèi)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shù)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約定進來,可采取將內部規(guī)章制度印制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須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不得將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合同的條件,以避免出現(xiàn)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改為終止合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可約定兩種形式的違約責任,一是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約定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采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jù)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xiàn)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這里講的違約,或者稱違反勞動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違約程度比較嚴重,達到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程度,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等。

  (二)約定條款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上述7項必須具備的條款內容外,還可以協(xié)商約定其他的內容,一般簡稱為協(xié)商條款或約定條款,其實稱為隨機條款似乎更準確,因為必備條款的內容也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約定的。

  這類約定條款的內容,是當國家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或者國家尚無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jù)雙方的實際情況協(xié)商約定的一些隨機性的條款。勞動行政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樣本,一般都將必備條款寫得很具體,同時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雙方隨機約定一些內容。例如:可以約定試用期、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事項、用人單位內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購置等等內容。

  隨著勞動合同制的實施,人們的法律意識,合同觀念會越來越強,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的內容會越來越多。這是改變勞動合同千篇一律狀況,提高合同質量的一個重要體現(xiàn)。

  1、商業(yè)秘密事項如何約定

  首先,幾個法律規(guī)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勞動部關于企業(yè)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fā)[1996]355號)第2條,《關于禁止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修正)》(國家工商局公第41號),《國家工商局關于商業(yè)秘密構成要件問題的答復》(工商公字[1998]109號),國家科委《關于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科發(fā)政字[1997]317號)。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商業(yè)秘密是指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須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該信息必須全部具備上述三個特點,方能稱之為商業(yè)秘密。作為用人單位應特別注意對自己認為屬于商業(yè)秘密的信息和資料采取切實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內部規(guī)章制度對保密的范圍、內容、崗位、人員、措施等等加以明確,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協(xié)議書的形式與有關單位和職工約定保守秘密的權力與義務。只有如此,才能在發(fā)生爭議之后,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一種協(xié)議書,可以在其中約定商業(yè)秘密的內容。按照規(guī)定,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約定用人單位對掌握商業(yè)秘密的職工規(guī)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shù)額的經濟補償。

  2、試用期、見習期和學徒期應如何約定

  根據(jù)《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1996]354號)第3條規(guī)定,如果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應包括

  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試用期滿,合同期未滿而用人單位依據(jù)《勞動法》第24條、27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計發(fā)經濟補償金時,應將試用期計算在工作時間內。約定試用期的長短應根據(jù)合同期限的長短而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

  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一般情況下適用于初次就業(yè)或再次就業(yè)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因此,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認為用人單位的工作不適合自己,也可隨時解除合同。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yè)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目前,這一培訓方式仍在繼續(xù)采用,并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guī)定的期限執(zhí)行。見習期是大中專、技校畢業(yè)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一種見習制度,期限為一年。綜上所述,試用期與學徒期,或與見習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同時約定,執(zhí)行時應注意相互銜接好。這方面的具體規(guī)定請見《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fā)[1996]5號)。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方法

 。ㄒ唬、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二)、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關于勞動合同9

  我從20xx年7月份來現(xiàn)在的單位工作,試用期3個月,合同從20xx年10月1日開始算,合同期1年,是否到20xx年10月1日合同就到期?我是否可以離開??

  最佳答案 你的合同是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

  試用期的規(guī)定如下:

  勞動合同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一年但是不滿兩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年,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你可以要求補足你后兩個試用工資和正式工資之間的差額,勞動合同日期。

  另外,你的'合同從20xx年10月1日,期限為一年,應當是20xx年9月30日。

  同時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補償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出來勤工儉學,我們和學校簽的合同時間是20xx年7月到12月,現(xiàn)在12月了我們要回去不給回去說要到12.30號這合法么?

  問題補充 20xx-12-18 19:15

  學校代替大學生勤工儉學合法嗎?問題補充 20xx-12-18 19:30

  學校代替大學生簽合同(勤工儉學)合法嗎?『☆』圐 回答:6 人氣:6 解決時間:20xx-12-31 17:27

  滿意答案好評率:0% 合同時間中應約定起止時間,這個時間應詳細到日期,只寫7月到12月的不對的,所以原合同就違規(guī),可以勞動仲裁。

  回答人的補充 20xx-12-18 19:53

  勞動合同應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人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代簽或脅迫簽訂屬于違規(guī)。

關于勞動合同10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和理由有哪些?

  由于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這其實是一種誤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那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和理由有哪些呢?

  案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廠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間,違反單位規(guī)定吸煙,遭到了辭退。對此,小洋覺得難以接受,他表示自己與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領導怎么能因為一件小事就辭退人?

  我們的觀點:

  所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而不是鐵飯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鐵飯碗”劃上等號是一種誤解。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一旦出現(xiàn)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以下四種情形:

  一、協(xié)商解除,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的;

  二、是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存在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的情形;

  三、預告解除,即勞動者有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等情形;

  四、經濟性裁員,也就是用人單位存在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等情形。勞動者也可以主動與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了協(xié)商解除的方式外,還包括預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予以解除;即時解除,也就是用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優(yōu)勢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wěn)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于實現(xiàn)長期穩(wěn)定職業(yè),鉆研業(yè)務技術。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guī)定,仍然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于這種情況,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補償

  若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1、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關于勞動合同11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縣街道(鄉(xiāng)鎮(zhèn))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jù)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ㄒ唬、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xié)商安排。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和本單位規(guī)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zhí)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shù)卣囊?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當?shù)卣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shù)卣挠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jù)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shù)卣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ㄒ唬﹩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

  1、員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2、員工上班時間因非工作崗位需要而串崗到其它崗位等行為造成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4、酗酒導致傷亡的;

  5、自殘或者自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ㄈ┮曳接邢铝星樾沃坏模追娇梢越獬竞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ㄋ模┯邢铝星樾沃坏模追娇梢越獬竞贤菓斕崆叭找詴嫘问酵ㄖ曳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灿杉追匠鲑Y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xié)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zhí)行《培訓/教育協(xié)議》的約定。

 。ㄆ撸┮曳皆诤炗唲趧雍贤,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ň牛┍竞贤男羞^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fā)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xù)履行。

 。ㄊ┮曳皆诤贤趦,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yè)性開發(fā)。

 。ㄊ唬╇p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yè)務。

 。ㄊ┮曳綄υ诤贤陂g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lián)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yè)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

關于勞動合同12

  【摘要】: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作為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在勞動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經濟實體大量出現(xiàn),使得勞動糾紛與日俱增,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后的法律保護問題,多年來一直備受勞動者關注。如何保證在用人單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本文針對勞動合同終止的概念、情形要件、限制條件及其終止后的權利、義務做一梳理,并對處理勞動終止后的補償問題做一淺析,以資參考。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者;勞動合同終止

  【正文】:

  引言

  勞動合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確立的基礎,也是勞動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內容。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經濟實體大量出現(xiàn),使得勞動糾紛與日俱增,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后的法律保護問題,多年來一直備受勞動者關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也開始思考如何在新的政策法律框架下處理勞動關系問題。實踐中, 勞動合同的終止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的情形問題, 則是相當多的單位和個人最為關心的。本文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基本理論展開分析,隨后針對我國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終止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展開探討,最后對勞動合同終止提出一些對策和意見,以期完善勞動合同終止制度,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一、勞動合同及勞動合同終止相關概念分析

  (一)一般定義上的勞動合同的概念

  關于勞動合同的定義,《布萊克法律辭典》規(guī)定為:“勞動合同是雇主與雇員之間就勞動管理、工作條件、工資、津貼和懲罰做出的約定!倍鶕(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根據(jù)該協(xié)議規(guī)定履行相關的義務享受一定的權利,如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要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因此勞動合同作為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最直接、最有效的書面證據(jù),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國法律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做了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ǘ┮话愣x上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概念

  從法理層面,勞動合同終止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

  1.廣義的勞動合同終止,泛指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終結的各種情形,包括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將約定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或者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滅失,以及因當事人對勞動合同作出的解除行為。

  2.狹義的勞動合同終止,僅指勞動合同解除以外,出現(xiàn)法定情形使得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消滅,導致所確立的勞動關系終結的情形。

  我國勞動法律體系中無論是《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均采取了狹義理解。《勞動法》

  第23條明確“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法》繼續(xù)延用了《勞動法》的劃分方式,并以第四章專門明確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因此,在勞動法律關系中,勞動合同終止僅應當作狹義理解。

  (三)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的差異分析

  1.勞動合同解除的概念

  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意見,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有:觀點一,“勞動合

  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履行完畢之前,由于某種因素導致雙方提前終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觀點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當

 、偈氯艘环交螂p方依法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觀點三,“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

  依法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xiàn),合同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依法提前

  ②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行為"。

  按照我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因此從我國勞動法律理解來講,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后,在全部履行之前,簽約當事人雙方,即用人單位和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它可以分為法定解除和協(xié)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因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協(xié)商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因某種原因,協(xié)商同意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由當事人一方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相對于終止來講,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給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由選擇對方的法律依據(jù),是對勞動力作為一種資源、一種特殊商品回歸市場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2.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的差異

  勞動合同終止和勞動合同解除存在相同之處,即雙方所導致的`后果是一致的,也即依法終結勞動合同當事人之間勞動關系及相應的權利義務。但兩者之間存在明顯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為:其一,終結勞動關系的情形不同。勞動合同終止基于勞動合同履行完畢之后的正常終結或主體滅失導致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得不終結,均屬于非當事人主觀意志所能決定的法律事實。勞動合同解除基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主觀意思表示的提前終結;其二,終結勞動關系的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終止在于非當事人主觀意志所能決定的法律事實,因此程序要求比較簡單,法律事實一旦發(fā)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在于當事人主觀意志決定的行為,因此應當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并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此外,勞動合同終止與勞動合同解除,當事人所應當承擔的權利義務也存在差異,比如經濟

 、垩a償金的給付等。

  二、國外關于勞動合同終止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針對勞動合同終止,德國、英國、法國等國家在勞動合同相關立法中對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 1.終止條件。其中大多數(shù)國家規(guī)定,對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要提出終止申明并遵守一定的預告期限即可;對于定期勞動合同則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才可以終止合同。英國、法國規(guī)定當雇員犯有嚴重錯誤或企業(y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雇主才可以單方面終止定期勞動合同。

  同時,有些國家還規(guī)定了限制雇主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比利時雇用合同法規(guī)定,任何以工人結婚、懷孕為由終止勞動合同的都屬無效。

  2.終止程序。法國規(guī)定,雇主終止勞動合同,需要經過下列程序:(1)預先談話:企業(yè)打算和某個雇員終止勞動合同,必須以掛號信或親手交付信件并簽收發(fā)條的方式,通知雇員預先談話。該通知中應當說明談話的目的,談話的時間和地點,并告知雇員,在企業(yè)內部沒有員工代表的情況下,有權自愿選擇一名顧問和他一起參加談話,同時提供顧問名單。預先談話只能在雇員收到通知5天后進行。談話過程中,企業(yè)應當向雇員說明其終止勞動合同的理由,并聽取雇員的解釋。(2)辭退通知書:企業(yè)最早只能在預先談話的一天之后發(fā)出辭退通知書。辭退通知書必須以帶回執(zhí)的掛號信方式發(fā)出,其內容必須詳細列明辭退的理由。

  3.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責任。德國解雇保護法規(guī)定,雇主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雇員可以在解雇后3周內向地方勞動法院訴訟,申請合同終止無效。如法院判決無效,雇員愿意回去繼續(xù)工作,雇主應該繼續(xù)安排其工作,如工人不愿意與雇主繼續(xù)維持勞動關系,雇主應當支付適當?shù)囊淮涡匝a償金。法國規(guī)定,如果企業(yè)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終止程序,需要重新完成程序,并向雇員支付最多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償還事業(yè)組織由此支付給雇員的失業(yè)救濟金(以6個月為限)。如果企業(yè)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終止理由,法庭將建議恢復雇員工作,但企業(yè)和雇員都可以拒絕。在此情況下,企業(yè)應支付雇員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補償。

  4.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和條件。英國規(guī)定:(1)如果是不當解雇的情況,法院可判定雇主支付補償金。補償金分三部分:一是基本補償金。其數(shù)額根據(jù)雇員的年齡和服務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區(qū)別,最高可達6300英鎊;二是賠償性補償金。根據(jù)雇員所遭受的損失確定補償?shù)慕痤~,最高可達11300英鎊;三是補充補償金,如果產業(yè)法庭做出撤銷不當解雇而重新雇用的命令,但雇主未執(zhí)行,則雇員可以要求補充補償金。補充補償金可按13至26周的工資標準來支付;如果解雇屬于歧視性的,則補償金可按26至52周工資標準支付,但最高周工資額限于210英鎊。(2)定期勞動合同終止后,雇員有權得到旨在補償其不穩(wěn)定狀態(tài)的補貼。此項補貼依據(jù)雇員的報酬和合同期限來計算,比例由集體合同或集體協(xié)定確定;如果無此集體合同或集體協(xié)定,則在征求代表性的雇主組織和工會的意見后,頒布法令確定(一般為勞動報酬的6%)。此外,在合同期間未能享受帶薪休假的雇員,在合同終止時,還可以得到帶薪休假的補貼(一般為全部勞動報酬的10%)。(3)對于終止不定期勞動合同,有法定的辭退補償金和約定的辭退補償金。法定的辭退補償金只適用于企業(yè)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況,并且雇員沒有嚴重過錯。辭退補償金以雇員最后3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shù)。約定的辭退補償金規(guī)定,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可以約定比法律更加有利的享受條件,如工齡更短、數(shù)額更高。甚至可規(guī)定,在雇員犯有嚴重過錯的情況下,也能享受到辭退補償金。

  三、我國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guī)定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目前我國法律對勞動合同終止的主要規(guī)定

  我國對勞動合同的終止設定了嚴格的條件,并且對終止的情形做了明確的限制,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梢,終止的情形是法定的,不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此之外設定任何的終止情形。

  1.勞動合同終止的6種法定情形和拓展分析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①勞動合同期滿的。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③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④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⑤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來講,合同是有期限的法律關系,不可能永久存續(xù),在出現(xiàn)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滿或法律規(guī)定的某些情形時,合同關系在客觀上將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此即合同的終止。需要說明的是,合同終止不僅包括履行的終止,而且包括合同關系的消滅。合同履行的終止是指當事人因該合同產生的合同權利與合同義務歸于消滅,并面向將來消滅合同履行的效力。然而,合同履行的終止并不消滅當事人因此所應承擔的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合同關系的消滅是指當事人因該合同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完全不復存在,當事人不再履行合同義務,由合同引起的債

 、軝鄠鶆贞P系全部溯及既往地歸于消滅。

  2.勞動合同終止的若干限制條件

  因當事人主體滅失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自然終止已不存在限制終止的前提,因此,勞動合同終止的限制只能限于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約定終止,這也可以看作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例外情形。

  (1)特殊情形下的續(xù)延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45條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币布,勞動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勞動合同期滿不得即行終止,而有待該情形消失時再進行終止:①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②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中,第一種情形屬于必將消失但可能轉化的情形,比如最終被認定為患職業(yè)病,則應當按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第二、三、四種情

  形均屬于必將消失的情形。第五種情形實質是要求單位在此情形下不得終止勞動合同,而是順延至勞動者退休時才能終止。實踐中由于男職工在55周歲左右、女職工在45周歲左右提供的服務因為年齡的關系而有所下降,而這一群體又以提供體力勞動的勞動者居多,這些群體收入較少,沒有多少積蓄,生活相對困難,如果再次就業(yè),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就必然加大政府的壓力,并且如果在這個階段終止合同,顯然對勞動者來講是不公平的。該條規(guī)定有力的保護了這個年齡階段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轉化

  《勞動合同法》第14條明確了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以及“(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在以上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即便勞動合同期滿,一旦滿足第(一)、(二)種情形,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均無權實施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對第(三)種情形目前存在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是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無需雙方另行達成存續(xù)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只要勞動者提出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著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已喪失期滿終止權。第二種理解是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著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仍然具有到期終止權,但用人單位表示存續(xù)勞動關系的,則喪失訂立何種勞動合同的選擇權。從文字表述看,第(一)、(二)種情形均未有“續(xù)訂勞動合同的”的表述,而第(三)種情形則專門描述。根據(j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筆者認為應當按第二種理解執(zhí)行。

  3.勞動合同終止后經濟補償?shù)慕缍ê头治?/p>

  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金”這個概念,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企業(yè)按照《勞動法》及其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支付給職工一定數(shù)額的補償金。而勞動法上對于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也是依據(jù)終止勞動合同行為進行規(guī)定的。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期滿終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shù)囊?guī)定

 、賱趧诱卟煌饫m(xù)簽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據(jù)此,當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此規(guī)定或許是考慮到在勞動者不愿續(xù)簽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另行招聘員工會有一定的經營損失。而勞動者可能已經有更好的規(guī)劃或找到了更好的機會,即便有損失也是勞動者自愿選擇的結果,不存在支付經濟補償?shù)幕A。

 、趧诱叽嬖谶^錯而期滿終止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由于勞動者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如果存在以下法定情節(jié),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主要有:一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二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三是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塾萌藛挝淮嬖诮洜I困難而期滿終止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由于企業(yè)經營困難或生產經營調整等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依照規(guī)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在特定情形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節(jié)包括:一是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二是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三是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軇趧雍贤罁(jù)法律規(guī)定期滿終止。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終

  止,如果合同期滿,具有下列法定理由,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一是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二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2)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

  在用人單位、勞動者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出于對勞動者的關懷和保護,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除勞動者拒絕續(xù)簽合同、存在嚴重過錯或企業(yè)經營困難等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終止合同需支付經濟賠償二倍標準的賠償金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情形以外,在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包括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終止合同、勞動者主動提出終止合同但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違法情節(jié)等。

 。3)合同期滿終止的特殊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條,根據(jù)勞動者的傷殘等級,分別對其應享有的待遇及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處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二)我國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終止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我國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終止沒有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作出專門的保護規(guī)定

  農民工是我國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長期以來,他們一直處在農民與城市人的邊緣化狀態(tài)。在城市,絕大多數(shù)農民工屬于一個“游擊”群體,工作不穩(wěn)定,收入微薄,住所簡陋。他們沒有城市戶口,不能能享受城市人的同等待遇,他們做的是最臟最累的活,過的是最辛苦的生活,但是卻難以融入城市人的生活,處于一種生活無保障狀態(tài),F(xiàn)階段農民工勞動關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低薪、欠薪問題。盡管農民工在城市極其賣命地干著累活或臟活,然而,在他們身上出現(xiàn)的低薪、欠薪問題卻最為常見。農民工的工資一般是按季、按年甚至是按活計完成的階段發(fā)放的。在沒有勞動合同保障的情況下,更是出現(xiàn)項目做完了,卻領不到工資的狀況,拖欠工資已經成了家常便飯。一到逢年過節(jié),各地常報道出有因拖欠民工血汗錢而引發(fā)群體紛爭或民工跳樓、割腕等極端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

 。2)超時工作。用人單位為了延長工作時間,最大限度的榨取農民工的剩余價值,一般都采用計件工資,多勞多得,所以,很多企業(yè)根本不存在八小時工作制的規(guī)定,也不存在加班和加班費之說。也就是說農民工基本很少有休息日的。高強度、長時間的透支體力工作,對身心的損傷是顯而易見的,而用人單位也不可能建立有效的工傷制度來保障農民工的自身權利,這就使得大多數(shù)農民工身體長期處于亞健康狀態(tài),甚至出現(xiàn)嚴重的職業(yè)病。

  (3)社會保障得不到落實。因為大多數(shù)用人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更不用說辦理社會保險了。農民工的醫(y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問題十分嚴重。遇到工傷,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甚

  ⑤至必須的治療都得不到保證,因工傷致殘、致死的農民工屢有發(fā)生。至于生育、養(yǎng)老等方面的保障

  就更不能奢望了。

 。4)企業(yè)單方面隨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部分企業(yè)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后,出于企業(yè)發(fā)展用工的需要,單方面隨意解除或者終止農民工勞動合同,由于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貧乏,一般選擇忍氣吞聲,導致自身權益得不到維護。

  雖然近年來,國家對農民工問題越來越重視,但是動企業(yè)隨意解除或終止農民工勞動合同,侵犯農民工權益的現(xiàn)象仍然普遍存在,而目前我國勞動法律中沒有對此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勞動立法中對婦女和未成年工是有特殊保護規(guī)定的,而對婦女和未成年工進行保護的原因就是他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可以說他們是弱勢群體。同樣的道理我們當然也可以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的群體進行專門的規(guī)定,這樣一來從法律上對農民工重視起來農民工的權益才會得到更好的保護,因此將對農民工勞動合同保護的特殊規(guī)定寫入《勞動合同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2.我國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差異不足分析

 。1)勞動合同終止補償差異分析

  在用人單位、勞動者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出于對勞動者的關懷和保護,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現(xiàn)實操作中的情形卻復雜得多,有可能出現(xiàn)客觀情況

關于勞動合同13

  勞 動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用人單位名稱: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名稱: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緊急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范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布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為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乙方應在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對于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zhí)行。甲方根據(jù)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雙方根據(jù)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規(guī)定確定乙方崗位工資。甲方根據(jù)乙方現(xiàn)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為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fā)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fā)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后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fā)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jù)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jù)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fā)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jù)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fā)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識產權、商業(yè)秘密和競業(yè)限制條件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fā)成果、創(chuàng)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于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乙方須保守秘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于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后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yè)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yè)務有競爭關系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簽訂保密協(xié)議和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yè)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據(jù)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yè)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xié)議后,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4本協(xié)議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xié)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并將理由通知工會后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6.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6.2在甲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6.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5在甲方連續(xù)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7.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7.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7.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7.4甲方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蛘呒脊W校學習),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未滿3年的;

  8.2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要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shù),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章 經濟賠償及違約金

  1、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甲方依法裁員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據(jù)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超過半年者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半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同時對于簽訂敬業(yè)協(xié)議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經濟補償外,另需補償乙方敬業(yè)工資。

  3、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為乙方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乙方應為甲方服務5年。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服務期為履行部分每滿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訓費用作為違約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九章 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害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民事訴訟權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安排人員接替。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后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稅率包括哪些方面,應該怎么計算

  房屋租賃相應的租賃主體具體應該繳納哪些稅費、具體稅費應該怎么計算、相應稅率是什么?本文就相關租賃的繳納稅費問題作相應分析。希望對您有幫助。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根據(jù)財稅〔20xx〕24號文件(對房產稅、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yōu)惠):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yè)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6.免征印花稅。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24號《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qū)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yè)稅。

  首先,稅費繳納理論上,稅金應該由出租方繳納。

  其次,舉例:以月租5000元為例計算各稅額?

  個人出租計算: (1)營業(yè)稅=5000*3%/2=75元 (2)城建稅=75*7%=5.25元 (3)教育費附加=75*3%=2.25元 (4)房產稅=5000*4%=200元

  單位出租計算: (1)營業(yè)稅=5000*5%=250元 (2)城建稅=250*7%=17.5元 (3)教育費附加=250*3%=7.5元 (4)房產稅=5000*12%=600元

  再次,房屋租賃稅費概述: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條例實施細則》(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yè)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yè)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yè)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yè)稅起征點的幅度規(guī)定如下:

  (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yè)額1000-5000元;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yè)額100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guī)定的幅度內,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qū)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房租收入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了解關于房屋租賃稅率包括哪些方面,應該怎么計算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最新城市房產贈與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在實踐中,存在贈與房產的現(xiàn)象。那么,房產贈與合同的范本格式是什么?贈與合同有哪些必備條款?房產贈與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下面365小編為您提供贈與房產合同的范本。

關于勞動合同14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并進行合法補償?

  因勞動合同的解除及補償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為數(shù)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勞動合同解除及補償制度,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員工補償,以減少勞動爭議的發(fā)生,對用人單位來說非常重要。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將面臨雙倍的賠償。

  勞動合同的解除總體來說分成三種情況,分別是雙方合意(協(xié)商)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應注意的是,勞動合同到期未再續(xù)簽,不認為是勞動合同的解除,而是勞動合同的終止。

  (一)、雙方合意解除及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應強調的是,在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仍應按每工作一年,發(fā)給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給付經濟補償金,而不可自行協(xié)商成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勞動者確同意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可采用勞動者提出書面辭職書,用人單位予以同意的方式。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1、過失性辭退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

  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就過失性辭退的規(guī)定比《勞動法》更為完善,逐項比較的話,可注意到《勞動合同法》去除了“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僅規(guī)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情形,這可理解為《勞動合同法》更為強調規(guī)章制度的重要性,因為勞動紀律可在規(guī)章制度中規(guī)定;另外《勞動合同法》還增加了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以及勞動者使用欺詐等方式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依照上述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注意如下事項:

  (1)、用人單位認為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首先證明對該員工的錄用條件,其次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最后應在試用期內提出,不可在試用期滿后再以試用期內不符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必須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具體請參見本指南第四部分),規(guī)章制度中最好明確何為“嚴重違反”,其次應保留勞動者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證據(jù)。

  (3)、認為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根據(jù)《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重大損害”應由企業(yè)內部規(guī)章來規(guī)定,因為企業(yè)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應注意明確何為“重大損害”。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則應注意對未造成嚴重影響的員工應及時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主要指勞動者使用虛假的學歷證明、工作證明等欺詐手段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因此解除勞動關系。

  (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jù)《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具體指:A、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的;B、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刑罰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權利、沒收財產)的;C、被人民法院依據(jù)刑法第32條免予刑事處分的。用人單位依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

  用人單位依上述規(guī)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非過失性辭退及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依照上述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可參見《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勞部發(fā)【1994】479號))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的規(guī)定>的通知》(勞部發(fā)【1995】236號),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根據(jù)本人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業(yè)工作年限長短,享受3-24個月的醫(yī)療期。對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yè)和當?shù)貏趧硬块T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yī)療期。

  (2)、根據(jù)《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種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

  (3)、根據(jù)《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客觀情況”是指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xiàn)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得其他情況,如企業(yè)遷移、被兼并、企業(yè)資產轉移等,但不包含企業(yè)瀕臨破產或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等情況。

  在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3、經濟性裁員及補償

  《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情形做了比較詳細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裁減人員時應嚴格遵照實行。根據(jù)《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jù)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困難企業(yè)標準來界定;“報告”僅指說明情況,無批準的含義!皟(yōu)先錄用”指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另外,因經濟性原因裁員的,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在經濟性裁員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用人單位均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應特別指出的是,職工在醫(yī)療期內或女職工在三期內,即使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將順延到醫(yī)療期或三期結束。 南京律師

關于勞動合同15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xù)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12-18

一般勞動合同勞動合同12-16

(精選)勞動合同12-22

勞動合同10-19

[精選]勞動合同12-12

勞動合同12-14

勞動合同09-09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勞動合同范本08-26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范本07-24

廚師勞動合同樣本廚房勞動合同書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