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研究生通知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我們很多時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用來發(fā)布法規(guī)、規(guī)章,轉發(fā)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通知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研究生通知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研究生通知 篇1
碩士錄取通知書即將發(fā)放,博士錄取通知書待研究生院通知,請全體已錄取考生注意:
1、成都市內考生請近期至數學學院研究生辦公室(數學樓南107)領取
2、需要代領的考生請委托人帶本人身份證前往領取
3、如需修改錄取通知書接收地址,請將正確的新地址發(fā)送至:xxx,郵件中務必注明考生編號及身份證號碼以便核對,修改截止時間:碩士——6月26日 博士——7月3日
4、錄取通知書將統(tǒng)一以掛號信方式寄出
如有疑問請咨詢:028-854717xx 韓老師
研究生通知 篇2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xx〕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xx〕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xx〕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xx〕13號)和《重慶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重大!20xx〕43號)(附件1),經重慶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xx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即日正式啟動。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由相關校領導、監(jiān)察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學工部、校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專家教授代表參加的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
2.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有關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報教務處學生培養(yǎng)科備案。
3.教務處負責牽頭全校推免生推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推免生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按期完成前三學年或者前四學年(五年制)本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外語類、體育類課程獲得專業(yè)規(guī)定的學分),且參加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體育、藝術類專業(yè)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作要求),或者參加托福考試成績≥80分,或者參加雅思考試成績≥5.5。外語類專業(yè)學生應通過外語專業(yè)四級考試。
4.平均學分績點(GPA)(可參照《重慶大學學分績點計算辦法》(試行)(重大!20xx〕233號)計算)排名在本專業(yè)前40%(學校教學改革試點學院不受此限制)。
詳見《重慶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重大!20xx〕43號)(附件1)。
三、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要求
1.學院要樹立科學選拔理念,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在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中,堅持以德為先,德智體全面衡量,重視推免生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素養(yǎng),強化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重點對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和專業(yè)能力傾向進行考核,積極創(chuàng)新推免生遴選方法,避免唯分數論;學院應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推免生遴選工作細則(內容應含獎勵分值明細、綜合成績構成等綜合排名遴選規(guī)則),并向學生公布。
2.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名額數開展推免工作,若推免名額未用完則交由學校統(tǒng)籌調配使用。
3.對確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的學生,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第1、2、3項規(guī)定的,由學生本人申請,三名及以上本專業(yè)教授聯(lián)名推薦,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考核通過,可不受所在專業(yè)綜合排名限制推薦。但須對學生有關證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無異議的,提交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4.推免名額預留、單列情況
(1)對參加各類國際、國家級競賽獲獎和發(fā)表學術論文、獲得發(fā)明專利授權,需申請使用學校預留推免生名額的學生,參照《重慶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重大!20xx〕43號)(附件1)執(zhí)行,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必須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其成果的原創(chuàng)性和真實性進行評審。
。2)弘深學院20xx級學生推免名額由學校單列名額,取得推免生初選資格的學生應參加所在專業(yè)學院的專業(yè)審核并參加所在專業(yè)學院的專業(yè)綜合排名。
(3)博雅學院20xx級學生推免名額由學校單列名額。
。4)UC聯(lián)合學院20xx級學生推免名額由學校單列名額。
。5)支持“20xx計劃”,對“重慶自主品牌汽車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單列名額;對“鋼結構工程研究中心”單列名額。
四、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免生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見下表:
推免生工作安排
時間要求
工作內容
備注
推薦階段
9月8日前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細則向學生公布
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推免生遴選工作專家組名單報教務處學生培養(yǎng)科備案。
9月11-12日
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書》(附件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月14日前
學院確定初選名單并公示。
綜合成績專業(yè)統(tǒng)一排名,不得空缺,公示時間3天。
9月19日10:00前
學院提交《20xx年推免生資格名單》(附件3)到教務處培養(yǎng)科(附件3電子版發(fā)郵件至jwcpy@cqu.edu.cn或QQ)。
學生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學院,以備查驗。
9月19-21日
教務處對學院上報的具有推免資格的初選學生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9月25日前
審定后的推免生名單在校內網站上公示。
公示無異議后,推免生資格名單統(tǒng)一由學校上傳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審核備案,推薦工作結束。
接收階段
9月26日 –10月25日
接收錄取工作。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需登陸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進行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選擇報名志愿、查看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等相關接收錄取工作。
接收錄取事宜見“推免服務系統(tǒng)”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yè)目錄。
20xx年推免工作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請推免生密切關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上信息和有關后續(xù)通知。
五、相關說明
1.學院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xx〕3號)要求,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中,在部隊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一旦申報并錄取為推免研究生,其就業(yè)狀態(tài)為升學,學校原則上不再發(fā)放就業(yè)協(xié)議書。
3.填寫相關表格注意事項
。1)學校、院系和專業(yè)名稱按標準全稱填寫,不得簡寫。
。2)三名以上本專業(yè)教授聯(lián)名推薦的學生、支教團等在《20xx年推免生資格名單》(附件3)推薦類型欄中加以說明,其它推免生均為普通。
(3)推免生有重大科研成果、論文、發(fā)明專利和獎勵的,由學院組織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其原創(chuàng)性和真實性進行評審,并在備注欄中加以說明。
。4)綜合測評成績是按推免生遴選辦法計算后的綜合成績,按三位整數、兩位小數(百分數)方式填寫。成績百分數與績點互換公式:綜合分數=綜合績點*10+50(根據加分情況有可能綜合分數大于100分)。
(5)表格填寫標準見《20xx年推免生資格名單填寫范本》(附件4)。
4.推免資格證明按《重慶大學推免生資格證明》(附件5)格式,在9月25日后由教務處為學生出據。
5.供校內初審的學生成績單由各學院自行打印,成績單打印標準見《推免生成績打印頁面設置格式》(附件6)。推薦到其它招生單位的學生成績單在9月25日后由各學院統(tǒng)一到教務處學生培養(yǎng)科打印。
6.各附件在重大教學網下載,A4紙打印。
附件:1.《重慶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
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 (修訂)》(重大!20xx〕43號)
2.重慶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書
3.20xx年推免生資格名單
4.20xx年推免生資格名單填寫范本
5.重慶大學推免生資格證明
6.推免生成績打印頁面設置格式
重 慶 大 學
20xx年9月8日
研究生通知 篇3
報考近代物理研究所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現將有關初試成績公布及復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試成績公布首先通過電話方式告知考生(其中對部分考生電話處于無人接聽或已停機等狀態(tài),改用發(fā)送郵件方式通知)。3月5日后考生還可登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通過輸入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查詢。
如因考生本人所留電話及郵件地址不準確,造成我所無法及時告知考生成績,責任自負。
二、考生如對初試評卷結果有異議,請于2月26日前填寫申請表格,寫明復查理由,并由本人簽名后,將申請表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同時將申請表原件寄往730000蘭州南昌路509號研究生部華老師收。
復查申請截止時間為2月26日,以發(fā)送郵件時間和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三、經我所招生領導小組審查并同意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考生試卷進行復查。我所研究生部只接待全國統(tǒng)考科目主觀題(非機讀卡)和中科院研究生院統(tǒng)一命題專業(yè)科目成績查詢。查卷范圍包括:(1)試卷小題加分錯誤;(2)試卷總分有誤;(3)分數錯登、漏登;(4)試卷中答題漏改;(5)試卷中定量性試題(指具有唯一性的,有明確數據結果的試題)及客觀性試題(指選擇題、填空題、名詞解釋、是非題等)有明顯錯誤者。考試成績復查不涉及評分標準的.寬嚴程度。
四、國家分數線公布后我所再確定具體復試分數線。
注:所查詢成績中,若成績顯示為-1表示缺考。
五、附件: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復查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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