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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社團財務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學院社團財務管理制度的全文內容,敬請大家閱讀參考。

為規(guī)范學院學生社團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促進學院學生社團工作健康有序發(fā)展,防止學生社團活動中出現(xiàn)不必要的混亂局面,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機制,結合學院實際。經學院學生處與學生會辦公室研究決定,根據(jù)《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具體細則如下:
一、學生社團經費公開化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社團全體成員公開賬目,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團的應正常收取會費并向全體會員公開以及上報學生會辦公室。真正做到經費“取之于社員,用之于社員。”如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應用與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活動策劃書和申請表上寫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二、會員會費
各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末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下學年社團招新期間預算、收取會費標準的申請及會費將如何服務社員等詳細說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審核上報學生處批準通過后方可按規(guī)定執(zhí)行。收會費時需向社員開出收據(jù)。招新工作結束后需及時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會費收據(jù)及新社員名單進行財務核查。
三、賬目管理
各學生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guī)賬本。且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管理社團財務、發(fā)票,并且要制定詳細合理的財務制度。社團財務負責人不能是社團第一負責人。財務的出入要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定期公開給會員知曉。財務負責人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財物去向用途,做好現(xiàn)金記賬。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四、票據(jù)正規(guī)化
各學生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或是社團財務有支出時需索取正規(guī)的發(fā)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jù)(20元以上須用正規(guī)發(fā)票)。發(fā)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fā)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社團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方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fā)票或收據(jù),則必須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fā)票的原因。如發(fā)現(xiàn)虛開發(fā)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偽造票據(jù),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并追究其責任。
五、拉贊助
所有學生社團向其他單位拉贊助開展活動時,須向學生會辦公室聲明,應擬有書面的活動方案,說明贊助經費金額和預算使用情況,必須在活動開展之前向社團全體成員說明拉贊助的成效與金額數(shù)目,必須具有正規(guī)的贊助合同,確保對方的權利和義務;顒咏Y束后,三天之內,必須出示此次活動的全部正規(guī)賬目材料與票據(jù)上交到學生會辦公室以供核查、備案。如核查發(fā)現(xiàn)社團存在不正常的經費收支情況,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六、活動結余金額的處理
贊助經費應用于社團活動正常開展,任何學生社團不得以拉贊助來積累資金。社團活動結余的經費應記入社團賬本,用于下次活動使用。
七、社團賬本轉交
各學生社團在換屆時應在換屆現(xiàn)場經學生會辦公室人員核對無誤,公布于在場會員后當場交接賬本,接任的社團財務負責人應核查確定財務無誤的情況下在賬本上注明轉交時間、原因,注明剩余財務的數(shù)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及在場的學生會辦公室人員簽字。否則無效。
八、社團賬目的清查
學生會辦公室將對學院所有學生社團進行不定期的賬目檢查。如有拒絕、抵觸情緒或故意尋求理由拖延核查時間,并造成工作人員查賬困難者,學生會辦公室將及時上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正式實施。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權歸學生會辦公室所有。
學生會辦公室
學院學生處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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